根據學校及學院教學管理規定,在正常的教學時間,會适當安排高年級學生(大三、大四)參加教學實習或其他實踐(如廣交會等)。低年級學生(大一、大二)應以課業學習為重。但符合以下條件的低年級學生經申請和學院審批,可在正常教學時間參加廣交會等實習實踐:(1)每年綜合測評總體排名在所屬年級前10名(含第10名);(2)凡遇英語專業四級考試等大型考試前2個月内不得參加;(3)課程有任何一門重修的不得申請;(4)申請書必須由學生家長親筆簽字同意,在參加實習期間,學生的一切行為自己負責。鼓勵我院學生充分利用課餘時間參加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在正常的教學時間,需要申請參加與專業相關的教學實習或其他實踐的必須履行請假手續:(1)必須提前1周提交申請書1份(注:到廣州市區範圍外的參加與專業相關的教學實習或其他實踐的申請書上必須有家長簽名;如果時間超過1個月,按照教務處相關規定則要申請休學,請填寫教務處網頁上的休學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學院統一的請假條1份,實習或實踐單位簽章的證明1份;(2)由學院副書記或書記審批,申請書、請假條上聯和證明交到院學工辦(A303辦公室)存放;請假條下聯交由系主任存放。獲得批準參加與專業相關的教學實習或其他實踐必須承諾注意安全,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承擔,請假期滿必須到院學工辦(A303)銷假。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在正常教學時間外出實習實踐一律以曠課論處,并将按《學生手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見附件1),期間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負責。
此規定适用于太阳成集团tyc234cc全體學生,解釋權歸太阳成集团tyc234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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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