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為加強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志願者協會服務活動的規範化、制度化、社會化,使該組織更加完善的為他人服務、為社會奉獻,依據《中國青年志願者章程》和《廣東省青年志願者協會章程》,根據我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協會章程。
第一條:太阳成集团tyc234cc志願者協會是由志願從事社會公益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組成的學院性社會團體。
第二條:本協會是依法成立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通過組織和指導全學院青年志願服務活動,為社會提供志願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學院青年的整體素質,為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和全面進步做出貢獻。
第三條: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準則,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共青團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住所在太阳成集团tyc234cc南校區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業務範圍
1.改善社會風氣,建立溫馨、和諧、友愛的新型人際關系,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改善院風,為建設和發展太阳成集团tyc234cc創造良好的思想道德環境。
2.适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推動青年志願服務體系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培養在校青年的公民意識、道德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在校青年健康成長。
4.為學院發展、社區建設、扶貧開發、搶險救災以及大型社會活動等公益事業提供志願服務。服務的範圍包括扶貧濟困、幫孤助殘、支教掃盲、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廣、醫療保健、環境保護等活動。
5為具有特殊困難以及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以及貧困地區提供服務。
6.組織、策劃各個時期全學院青年志願服務活動,協調、指導各青年志願者服務隊開展工作。
7.開展與兄弟學院,兄弟學校志願者組織和團體的交流。
8.面向全學院在讀青年公開招募志願者,培養青年志願者及青年志願者組織的管理者,建立一批由本協會組織管理的專項青年志願者服務隊伍,更好的開展志願服務行動。
第七條:本協會由服務隊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三章會員
第八條:明确定義
1.志願者是指不為物質報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責任,自願為社會和他人提供服務和幫助的人。
2.本協會會員是指按照一定程序注冊登記、參加服務活動的志願者。
第九條:基本條件
1.凡我學院學生均有機會加入本協會,成為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志願者。
2.具備奉獻精神,具備與所參加志願服務項目及活動相适應的基本素質。
3.遵紀守法,承認本協會章程。
符合上述條件的在讀青年向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志願者協會提出申請,經本學院青年志願者協會理事會批準,登記為青年志願者,成為本協會會員。
第十條:會員權利
1.參加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提供的培訓。
2.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要求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
4.就志願服務工作對團組織、本協會及志願者服務隊提出建議和意見。
5.對本協會及志願者服務隊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76相關法律、法規、學校政策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所制訂的有關規定賦予的其它權利。
7.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會員義務
1.遵守本協會的章程,執行本協會的決議;履行志願服務承諾。
2.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自覺維護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形象;宣傳協會宗旨,維護協會聲譽,以實際行動擴大志願者精神和太阳成集团tyc234cc青年志願者協會對社會的影響。
3.參加本協會活動,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4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向理事會等相關方面負責人提出)。
5會員不得以志願者身份從事任何以赢利為目的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
6..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規定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一緻表決通過,予以除名。每年度的例行會員注冊對已退會或被除名的原會員不予注冊。
第十三條:會員失去會籍,其會内擔任的職務自動免去。
第十四條:志願者與服務對象之間的關系是平等的,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服務與被服務關系。
第十五條:理事會将表彰在志願者服務中表現突出的會員。
第十六條:會員用本協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經理事會批準。
第十七條:青年志願者協會接受的捐贈、資助,必須符合有關章程規定的宗旨和服務範圍,必須根據與捐贈人、資助人約定的合法方式使用。會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服務對象的錢物,在志願服務中不得兼從事任何營利性活動。
第四章組織
第十八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是協會理事會,理事會對全體會員負責。理事會代表全體會員進行決議并執行決議,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構成
1.理事長: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團委書記兼任;
2.副理事長:由太阳成集团tyc234cc團委書副記兼任。
3.秘書長:由本協會會長擔任。
3.理事:由本協會副會長、協會各工作組正副組長、服務隊隊長和若幹優秀會員代表擔任。
第二十條:理事會的職權
1.制定和修改章程,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2.選舉和罷免理事。
3.籌備召開理事會,審議各工作組及服務隊的工作報告和财務報告。
4.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5決定各工作組及服務隊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6.領導本協會各機構展開工作。
7.決定設立工作組及服務隊組織構成。
8.審批成立和撤銷服務隊。
9.決定終止事宜。
10.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理事會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決議的落實情況。
2.召集、主持理事會。
3.任命、罷免副理事長和秘書長。
第二十三條:理事長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各工作組和服務隊開展工作;
3.提名任命、罷免理事以及各工作組和服務隊的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決定各工作組和服務隊幹事的聘用;
5.處理其它日常事物。
第五章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1.社會捐贈;
2.黨委、政府、共青團對協會的支持;
3.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内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五條:秘書部負責協會經費的統一籌集和管理,經費的使用管理具體接受共青團太阳成集团tyc234cc委員會以及全體會員的監督。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所有經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挪用、借用甚至占有。
第二十七條:由協會副會長擔任内部會計職責,秘書組組長擔任出納職責。每學期末由協會會長将财務報告報送理事會,并将财務報告同時在學院内公布,接受理事會和全體會員的監督。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在校區内公告一周。在公告期内理事會有義務解答會員提出的關于章程修改的任何疑問,有義務虛心聽取并采納會員提出的合理建議。公告期結束後,理事會應結合會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章程再次修改,再次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送理事長,經理事長審批後由理事長簽名生效。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所制定的其他任何規章制度須依照本章程設立,不得違背本章程任何條款。
第三十條:本章程經2006年3月13日第一屆第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解釋權歸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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